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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(7/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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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,要不是坐在板凳上,端着碗喝豆浆,不要钱的咸菜也没少吃,真以为是得的神仙。

刘横顺平日里到巡逻,却没在街面儿上见过此人,以为这是个走江湖混饭吃的二老,想近乎他的生意。在过去来说,江湖上“生意”和“买卖”不一样,买卖不分大小,讲的是将本求利,一个大儿买来,俩大儿卖去,这叫买卖;生意则不然,多多少少带着几分贬义,往往指坑蒙拐骗的江湖伎俩。刘横顺是穿官衣的警察,岂会相信卖卦蒙人的二老?当即对老一摆手:“打住,刘爷我还有正事要办,没空跟你费唾沫星。”

却也不着急,不不慢地说:“这件正事不办也罢,贫看你一脸败相,今天去斗虫只怕凶多吉少。”

刘横顺当时一愣,心想你一个外来的二老,为什么知我要去斗虫?转念一想这也不奇怪,天津卫不认得我刘横顺的没几个,准是我与老客斗虫之事传开了,老想借机蒙我的钱,先说我有败无胜,把我胃吊起来,再求他讨个法,也不看看我是谁?大清早起的,你跟这儿念三音,岂不是给我添堵?当将脸一沉,对老说:“你既然认得我,想必也知我是什么的,不必再费了,惹恼了我把你这个抓起来。”老听了这般话说,嘿嘿无言,闷着继续喝豆浆了。刘横顺也不再理会老,将早钱放在桌上,站起来便走,穿街过巷来到南城土地庙一看,斗虫的老客来得也够早,已经在那儿等他了。

闹的闲人们见刘横顺来了,“呼啦”一围拢上前,有人问:“怎么样刘爷?今儿个带了什么宝虫?”

刘横顺也不答话,只是掏怀中的拉,轻轻往桌上一摆,脸上全是得意。众人一见无不惊叹,拉中这只虫,要量有量、要模样有模样,须、、颈、、尾,件件萃,黑中透亮、亮中透黑,隐隐约约挂了一抹暗青,正所谓“好虫披两”,这绝对是虫中之王!

众人七嘴八问刘横顺:“刘爷,这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宝虫?有名号吗?”

刘横顺说:“各位三老四少,此乃古路沟斗败毒蛇的棺材大将军!”

有人挑大拇指称赞:“这可了不得,也就是刘爷,别人谁敢上古路沟逮虫?吓也吓死了!今天让这老客领教领教咱北路虫的厉害,免得他回去之后说短。”

也有人对刘横顺说:“那个老客的金霸王在一天之连胜一十四场,绝非寻常之辈,如今又缓了一宿,棺材大将军纵然骁勇,只怕也战它不过!”

旁边那位听着不顺耳了:“蟋蟀是神虫,谁能看得透?仅凭力就可以断胜败,那还斗什么呢?不咬如何知斗得过斗不过?让我看刘爷这条虫有一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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